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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死囚聲請釋憲 今宣判 死刑有條件合憲

全國關注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下午三點宣判,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合憲,但嚴格限縮適用範圍。台灣八成民意反對廢死,但過去四年從未執行槍決。待槍決的37名死囚主張死刑侵害人性尊嚴、生命權聲請釋憲,挑動台灣死刑存廢的敏感神經。大法官經過5個月評議,今日做出部分合憲的宣判。

民進黨2016年執政迄今,法務部2020年之後即未曾執行槍決,民進黨政府遭質疑實質廢死廢。待槍決的37名死囚主張死刑侵害人性尊嚴、生命權,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格外引發注目。

憲法法庭受理死囚的聲請後,憲法法庭4月23日行言詞辯論,12名大法官經過5個月評議,邀請各路專家學者、死囚辯護律師、廢死等12組民團、法務部出席辯論。今(20)日判決死刑合憲,但嚴格限縮適用的犯罪類型及要件,「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下,才可以判處以死刑。

被害人家屬代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代表陳淑貞表示,被害者家屬高達96%反對廢死,並強調他們的意見其實很宏觀,並未流於情緒,有被害者家屬批討論廢死是一種「沽名釣譽、政治操作」。

法務部則主張,判死的重點應聚焦個案,且近5年476件殺人案,只有1件判死定讞,代表死刑案件極為嚴謹,死刑為不得已的最後手段,請憲法法庭為合憲性判決。

12位大法官聽取正反意見後,當時大法官提問疑惑「難道大法官不能做憲法教育或裁判,一定要跟民眾的意見妥協嗎?」法務部回應,死刑涉及重大公共課題、國家刑事政策,應由立法機關做最終定奪。

檢察官出身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宣判前即在臉書表示,「死刑合憲是我一貫的主張,其意義在於應報主義、犯罪預防、安撫人心」,死刑不能讓逝者重生,但廢除死刑,卻讓活著的人無法好好活著。

吳宗憲指出,「死刑有沒有威嚇作用?從那37名死刑犯提釋憲怕被執行,即可知答案」,他表示在上個會期就兩度質詢法務部為何遲遲不執行死刑,依法行政本是公務員天職,卻漠視死刑定讞判決於不顧。他呼籲,若憲法法庭判殺人者死刑合憲,就盡速依法執行,「法務部不能再用自己訂的規則造成技術性廢死—被殺的人活不了,殺人的人卻死不了。」

吳宗憲強調,死刑的存在,讓人民就不用擔心害怕。「死刑並非為了殺人償命,更不是報仇論,而是為了填補『公平正義』而存在」,若人民的安全沒有獲得充分保障,貿然廢除死刑,只會引發更多的不安全感,「所以,我主張殺人致死的犯罪,死刑仍有存在必要。」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強調,因為台灣八成的民眾事實上是完全反對廢死,如果大法官完全漠視民意、踐踏民意到這種地步的話,我們一定會有大動作。

國家發展委員會曾於4月21日發布「民眾對死刑相關議題的看法」民意調查結果,顯示有近八成八的受訪者不贊成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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