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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釋憲被指實質廢死 37死囚可能獲釋?法務部長鄭銘謙:身分不變繼續收容

憲法法庭今(20)日宣判37名死囚聲請的死刑釋憲案,大法官認定死刑並未違憲,但須修法限縮範圍,立法院同時進行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37死囚身分沒有改變。

死刑釋憲案20日下午宣判後,民進黨立委吳思瑤隨即在國會質詢行政院長卓榮泰、法務部長鄭銘謙提及:「剛剛憲法法庭對於死刑做出了合憲性解釋,但也認為有部分違憲,也就是要回應國際公約、憲法保障生命權意旨,後續針對強化訴訟制度、保障人權、提升訴訟防禦權、強化正當法律程序等等,憲法法庭都做出非常明確的裁定,尊重憲法是每個人義務,沒有人可以站在對立面,請問行政部門立場以及後續要啟動的修法、政策精進作為有哪些?」

卓榮泰答:「行政院和國人都應該尊重大法官所做出的解釋,他們也是聽取各方意見慎重做出這樣的解釋,據我了解,判決解釋現行制度原則上是存在而且是合憲的,但是訴訟過程若干有違憲部分,必須要後續的行為來補正、修正,至於後續細節如何進行請鄭部長說明。」

吳思瑤問鄭銘謙:「大法官給的時間是2年,後續是否修法?制度的補正2年可以嗎?有信心嗎?條文盤整需要時間嗎?」鄭銘謙答:「遵照憲法法庭判決結果修法,在宣示之日起2年內完成修法,會盡速提出修法的草案,來完成憲法法庭的判決。」

吳思瑤追問:「社會也非常關注,現在37位死刑確定被告,會因為大法官釋憲結果而被釋放嗎?身分上有什麼影響?」

鄭銘謙答:「目前因為他們的確定判決還是存在,身分是沒有改變的,仍依照《監獄行刑法》第148條第1項規定繼續收容,還要再跑法律程序,因為接下來是不是這些案件要再審理,這部分我們會再來做…。」吳思瑤幫鄭銘謙總結:「會來啟動相關再嚴謹審視正當法律程序,所有訴訟防禦權再強化都要檢視,但這幾位被告的死刑確認身分不會改變,也不會有釋放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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