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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詐騙關鍵「個資保護」 陳亭妃要求委員會應儘速成立

台灣詐騙案頻傳,詐騙案件量及金額屢創新高,造成民眾人心惶惶,而從源頭阻詐則成了第一要務。立法委員陳亭妃過去曾數次對於個資相關議題質詢和召開相關記者會,一路緊盯「個資保護業務」從國發會獨立出來後,到現在催生出「個資會籌備處」以及即將成立的「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今天質詢時也持續緊盯目前個資會的最新籌備進度,以及要求《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必須盡快完成後送進立法院審議,才能及時讓民眾的重要個資獲得足夠的保障。

陳亭妃指出,依據日前憲法法庭111年8月12日憲判字第13號判決的意旨,行政院必須於114年8月11日前成立個資保護委員會。而行政院為籌設個資會,於112年12月5日正式成立個資會籌備處,為任務型機關,以建置個資會相關監管體制為最優先任務。個資會籌備處也回覆,預計在今年年底前會完成「個資會組織法」以及「個資會相關權限法律修正」的預告,並在下個會期送到立法院來進行審議通過,才來得及在明年8月11日以前完成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的成立與掛牌,讓整體個資保護制度以及主管機關權責更加完善。

陳亭妃提到,《個人資料保護法》對台灣人民很重要,特別是在詐騙猖獗的時代,一定需要一個專責單位負責個資保護,而不是由各單位各自為政。因此,個資保護委員會的成立絕對是刻不容緩。而委員會成立後,我們也才能針對《個人資料保護法》進行大修,跨部會討論並完善各項法律條文,尤其在處罰規定上更加嚴格。這樣才能保障民眾的權益,防止資料外洩,達到嚴懲洩漏者的目標,讓每個人對於個資隱私都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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