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東京28日綜合外電報導)日本政府昨天通過並公布「令和7年度稅制改正大綱」,規劃2026年11月1日起外國觀光客免稅制度改為「先付後退」,並同步廢除消耗品單店單日購買金額上限及不使用特殊包裝袋。
日本政府內閣會議12月27日通過「令和7年度稅制改正大綱」,內容包括外國觀光客最關心的「消費課稅」變革。訪日外國客目前在日本境內消費時,可直接用免稅價格購買商品,但新制上路後將改成「先付後退」。日本現行消費稅為10%。
大綱指出,有關免稅方式的修正,未來業者將免稅對象商品售予免稅對象消費者時,消費者從購買日起算90天內經出境海關確認相關資訊無誤後,即可免除消費稅。
因此,屆時商品將改為含消費稅價格進行販售,免稅對象消費者在出境時經確認將商品攜出日本境內,再由當初銷售商品的業者退還消費稅。
有關免稅對象商品的範圍修正部分,除取消每人同店單日最多購買50萬日圓消耗品的上限及不再使用特殊包裝外,也將取消現行「一般商品」與「消耗品」的分類。
大綱指出,上述修正內容將適用2026年11月1日以後的免稅對象商品銷售。
日媒日前報導,根據規劃,未來將上路的免稅新制改成消費時以含稅金額購買,之後在出境時於機場等海關處確認物品有被攜帶出國後,再以現金或事前登錄的信用卡進行退稅。
歐洲等地普遍採用這種「先付後退」制度,只要訪日外國客無法在出境時確認物品被攜出就不給予免稅,日本政府期待藉此防止不當的國內轉售情況。
新制將取消現行將免稅品劃分為衣服等「一般」及化妝品和食品等「消耗品」兩大類別,並取消現行針對購買「消耗品」的50萬日圓上限。
為減輕免稅店負擔,針對「消耗品」部分,原則上新制上路後也不再使用防止旅客開封的特殊包裝。
根據現行制度,訪日外國客如果於日本境內停留時間在6個月內,就可以用護照等證明文件在免稅店以免稅價購買商品。不過,現狀是投機者利用現行免稅制度,以便宜價格購買商品後在日本國內進行轉售牟利,免稅新制被認為可以防堵不適當的免稅販售。(譯者:黃名璽)11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