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日電)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民國111年間爆料,香港清盤人委任台灣崇正公司接管台蘋資產時,台灣金聯公司也在場,而被台灣金聯提告。北檢認為,賴中強事前未盡合理查證,依加重誹謗罪起訴。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111年8月30日,香港媒體報導,香港壹傳媒公司委任台灣的崇正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先行處分蘋果日報台灣分公司的資產,包含一切財產、文件、債權、檔案、敏感資料及無形資產在內。
111年8月31日,台灣「蘋果新聞網」熄燈,民團「台灣經濟民主連合」認為,此公司所掌握檔案、資料、新聞素材可能遭到不當利用,即於當天召開線上臨時記者會,記者會由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主持。
賴中強於記者會表示,崇正公司薛姓會計師將於9月1日上午到蘋果日報大樓接管資產、資料庫及銀行帳戶,各家銀行接獲通知、派員到場,並要求各部會行動,拒絕港版國安法侵門踏戶。許多媒體到場直擊,但薛姓會計師未出現。
之後,賴中強撰寫「黃浩證實台蘋跨境傳輸個資 檢方與文化部應追查不法」新聞稿,7日舉行記者會提及台灣金聯公司人員前往台蘋大樓、台灣金聯公司疑似配合清盤人代理人執行資產管理等內容。案經台灣金聯公司提出告訴。
賴中強供稱,消息來源之一為法律白話文運動人員接獲蘋果日報員工電話告知,將內容轉述給經民連研究員,另一個來源是1名負責統籌協調的官員,認為茲事體大而召開記者會。
起訴指出,賴中強僅憑轉述的訊息即召開記者會,其採認實為輕率;另外,賴中強提出的香港媒體報導等內容,均未曾提及台灣金聯公司與不良資產有關,賴中強將此與接管台灣蘋果日報資產相連接,難認有合理查證或合理判斷。
檢察官認為,即便事後有週刊報導台灣金聯公司時任總經理、協理當天曾前往台蘋大樓,但賴中強事先不認識這2人,其主張為事後卸責之詞,指台灣金聯與接管台蘋資產有關,為捕風捉影而乏合理查證,日前依刑法加重誹謗罪起訴。(編輯:方沛清)114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