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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旅社案黃學文8度判死 獲法務部平反不法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9日電)台灣司法史上纏訟47年的「武漢大旅社案」,為白色恐怖時期著名的刑求冤獄,當事人黃學文8度被判死,獲法務部認定當年審理過程違反自由民主,侵害公平,為應平復的司法不法。

黃學文的兒子黃屏藩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訪問時指出,時間也過去了,如今已經證明他的父親是清白的,這樣就足夠了,這個社會體系有自己運作的方式,很多事情改變不了,希望以後不要再有類似的事情發生。

民國48年間,台北市武漢大旅社發生華僑姚嘉薦死亡案,檢警原研判為單純自殺,案發數個月後調查局介入改認定為他殺,旅社老闆黃學文、黃妻楊薰春等6人被依殺人罪逮捕起訴。

此案經最高法院多次撤銷判決,發回更審,黃學文8度被判處死刑,遭關押長達15年,在台灣高等法院更七審審理時,因病保外就醫,棄保逃亡美國。

84年間,更七審因追訴時效已過,判決黃學文免訴,黃學文堅持無罪,隨即返台開記者會揭露受難過程。更八審改判處黃學文無期徒刑,黃學文再度展開逃亡。95年間,更九審改判黃學文免訴確定,黃學文於102年間病逝美國。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已認定本案相關人的有罪判決為司法不法,但因黃學文最終免訴確定,與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規定不符,其司法不法未能獲平反。促轉會於111年間撤銷,其中平復不法工作由法務部接手,隨即依職權立案調查。

法務部指出,本案是威權統治時期為鞏固其統治目標而為的刑事審判案件,且黃學文及其他被告於審理時多次表示,他們的「自白」口供是以不正方式取得,但法院逕以口供為判決所憑之證據,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害公平審判原則;黃學文雖獲判免訴確定,但他於審理時遭關押數年,權益遭侵害甚鉅,因此認定應平復其司法不法,並函請權責機關塗銷其前科。

此外,這次同樣獲得平反的政治受難者,包括曾因台灣獨立案入獄的白色恐怖受難者蔡寬裕(莊寬裕),去年9月間因病辭世;以及曾因協助台灣獨立建國運動先驅史明領導的「獨立台灣會」遭逮捕入獄的林銀福。(編輯:張銘坤)11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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