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報]記者 陳偉傑/台東報導
台東縣關山鎮關山國民小學學前特幼班,近期爆發幼童疑似遭教師不當對待案件,家長檢舉已有多名幼童遭到教師施暴,幼童外傷明顯,驗傷診斷包含:唇部開放性外傷、急性壓力反應、流鼻血等,監視器畫面第一時間遭校方掩蓋,案件已進入行政調查。
在家長的追查過程中,發現校方知情通報卻隱匿施暴情事,之後台東縣府教育處也未有積極作為,處理調查流程有重大瑕疵,導致受害幼童的身心健康受到嚴重影響。於今(2)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受害幼童的家長站出來陳述事件經過,並提出對學校及相關單位處理方式的質疑與訴求。

台東縣府於立委伍麗華於立院召開記者會後發表新聞稿指出,針對本縣某國小附設幼兒園教師疑涉不當對待幼兒一案,縣府高度重視,並已於第一時間會同校方啟動通報及調查機制。調查期間,校方通報並無延遲,縣府亦無隱匿情事,學校及縣府都有召開說明會,向家長說明處置內容與方式,整體處理過程均秉持公開、透明原則,務求查明事實,維護幼兒及家長的權益。


然而,目前顯示的是雙方各有說法,是不是要透過在台東,藉由議會的監督來平衡並進一步瞭解?台東縣議員林參天則表示,確實有耳聞有關「台東縣關山國小幼班重大兒虐事件」,校長、縣府是否吃案或包庇,教育處特殊暨幼兒教育科周盈璋科長身為業務承辦,難道仍置身於事外嗎?是否涉嫌包庇?如此作為讓饒的執政團隊此時顯得減分,家長怒氣難消。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校方向家長說明時指出,因與教育處簽保密條款,所以不能跟家長說明案情,會影響調查,教育處是否有這樣規定,教育處副處長黃玉燕和周盈璋科長則回應沒有這規定,所以是互踢皮球嗎?

台東縣政府教育處及關山國小五大重大失職
一、家長第一時間要求調閱監視器,校方提供畫面並非真正的施暴時間,讓家長誤信孩童未受虐待。校方卻同時掌握教師有施暴情事並通報教育處,為何隱瞞家長實情並私下通報?有沒有包庇的嫌疑?
二、依據國教署提供資料,教育處1/9接獲通報,為何遲至1/20才決議成立調查小組?
三、調查小組成立後,家長才在2/27才得知通報訊息及看到監視錄影畫面,期間教育處更以「調查中不公開」為由,拖延提供監視錄影畫面,明顯違反規定,理由何在?
四、早在去年該名教師就有施暴紀錄,但校方明知卻讓教師繼續留任,導致更多幼童受害,當時校方、縣府是否有依程序通報、調查?調查結果及處置為何?
五、施暴的教師已經停職接受調查,但取得過程中知情或涉嫌參與的特教助理員卻還持續留任,處置明顯失當?

記者會總結訴求
一、直到今日學校都還未針對此辦對家長辦過說明會,請國教署立即要求台東縣政府教育處及校方舉行說明會,讓家長瞭解校方後續調查機制將如何進行。
二、縣府調查應包含所有涉嫌施暴、知情的教職員,按目前國教署提供資料,僅針對兩名教師停職,對於涉嫌參與施暴及知情的兩名助理員卻未有任何處置,家長主張兩名助理員亦應立即停職接受調查,避免孩童受虐情勢繼續擴大。
三、請國教署立刻要求台東縣政府教育處應保全所有監視影像紀錄,並得讓家長調閱、複製,並檢討現行監視器調閱辦法,明確規範校方或主管機關無法隨意調閱或濫用影像,並保障家長在事發時能夠合理地調閱監視器影響,以利在官司或調查時能取得相關證據。
四、國教署對地方教育處的監管機制,或是利害關係人直接向國教署的檢舉機制,杜絕層層包庇、官官相護。
國教署回應說明
一、臺東縣政府辦理時序
(一)114年1月9日:教育處接獲通報。
(二)114年1月20日:審查小組決議受理。
(三)114年2月11日:成立調查小組。
(四)114年2月27日:第1次入園調查。
(五)114年3月26日:第2次入園調查。
二、案涉兩名特教老師,皆為正式老師。
三、2名特教助理員係提供幼生學習生活上之協助,至有關2名特教助理員,經詢臺東縣政府教育處,目前1名列為行為人,另1名列為關係人,調查結果刻正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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