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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首創「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台」 5月16日起自治條例草案預告

▲《臺南市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台設置自治條例》,自5月16日起進行為期7日的法規預告。(圖/文化局)

【亞太新聞網/記者吳玉惠/臺南報導】

為強化臺南歷史文化場域的永續經營與專業管理,臺南市政府擬成立「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台」,並已草擬《臺南市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台設置自治條例》,自5月16日起進行為期7日的法規預告,誠摯邀請市民踴躍提供意見,為臺南文化資產的未來共同把關。

臺南市政府自101年公布施行《臺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以來,積極推動歷史街區內傳統建築群與周邊環境的保存與活化,並結合民間力量推動私有老屋保存,形塑城市文化價值。然而,面對龐大數量的老屋與日益複雜的都市開發壓力,市府面臨更高的文化資產管理挑戰。目前全市符合特色的歷史老屋已超過2,000棟,屋齡超過50年的老屋更多達9萬餘棟,保存與活化的需求相當迫切。

臺南市文化局表示,未來擬以具備專業經營能力的行政法人型態設立「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台」,整合公私資源,負責本市歷史文化場域的整體規劃、營運及推廣,進一步深化文化價值,推動地方文化永續發展。該平台設置計畫已歷經多場專家座談、公聽會及跨局處協調討論,並獲文化部支持。為廣納各界意見,文化局預計於7月舉辦兩場公聽會,邀請市民與關心歷史文化保存的團體積極參與,共同為臺南的文化未來貢獻心力。

本次自治條例草案及相關公告資訊,將同步刊登於臺南市政府公報及臺南市文化局官網。市民如有建議或疑問,請於預告期間內(5月16日至5月22日)以書面方式向文化局陳述,或電洽承辦人員洽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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