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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8月中旬博愛座全面改名「優先席」

立法院於7月15日三讀通過《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案,正式將「博愛座」更名為「優先席」。此修正案不僅更改了名稱,還調整了適用對象,從原先的「老弱婦孺」擴大為「其他有實際需求者」,以降低社會群體之間的誤解與衝突。

台灣高鐵公司迅速響應這項法律修正,已開始進行相關標示的更新工作。公司表示,目前已將原本文字標示「博愛座」陸續更換為「優先席」,並移除舊有圖示。更新範圍包括企業網站、車廂前後端的旅客資訊顯示器、車站候車座椅、10至12車座位上方貼紙,以及自由座車廂頭靠墊等處的文字標示。高鐵公司預計於8月中旬完成全面更換工作。

台灣鐵路管理局(台鐵)也跟進這項變革。台鐵表示,目前EMU800型部分編組及EMU900型區間車已將「優先座」詞句納入標示。其餘車型仍標示「博愛座」的部分,將待交通部統一訂定「優先席」標準圖示後,再全面配合更新圖示及用語。台鐵董事長鄭光遠表示,新車已改為「優先席」,舊車部分預計今年底完成修改。

交通部長陳世凱指出,這項修正不僅適用於鐵路系統,還將擴及所有公共運輸工具。他表示,交通部將配合修訂相關子法,各運輸系統隨後會配合進行修訂,並加速辦理相關工作。

「博愛座」制度在台灣有著悠久的歷史,可追溯至1976年。當時,台北市多家公車業者為紀念已故前總統蔣中正,在全市公車上設置博愛座。此後,博愛座制度逐漸推展到台灣各種公眾交通工具。然而,近年來博愛座屢爆爭議,乘客難以一眼辨識應讓座的對象,甚至引發了逼讓座、網路公審等負面事件,造成世代間對博愛座看法的衝突與討論。

此次將「博愛座」改為「優先席」,不僅是名稱的變更,更是一種觀念的轉變。新的「優先席」制度不再侷限於特定年齡或性別的使用者,而是擴大到所有有實際需求的人。這項變革旨在減少社會群體間的誤解與衝突,促進更加包容和諧的乘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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