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媒體

情侶購屋甜蜜陷阱大公開!律師警告:分手後房子這樣分,當心人財兩失還背債

情侶購屋甜蜜陷阱大公開!律師警告:分手後房子這樣分,當心人財兩失還背債

情侶購屋甜蜜陷阱大公開!專家警告:分手後房子這樣分,當心人財兩失還背債
「我們一起買房吧!」這句浪漫的承諾,可能成為情侶關係中最危險的財務陷阱。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2024年雙北情侶共同購屋比例較5年前增長3成,但隨之而來的產權糾紛案件也暴增45%。許多伴侶在熱戀時衝動購屋,卻在感情生變後才發現,法律上的保障遠比想像中薄弱。

 

婚前購屋的殘酷真相:出錢不一定有份
最常見的糾紛模式是:一方出資頭期款,另一方負責房貸,產權卻只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律師事務所統計顯示,這類案件在分手後,未登記方成功取回出資的比例不到3成。關鍵在於舉證困難──銀行轉帳紀錄若未註明用途,很可能被認定為贈與或借款,而非購屋出資。

更可怕的是,即使兩人聯名登記,分手後也可能陷入「賣不掉、住不了」的僵局。根據民法規定,共有人對不動產的處分必須獲得全體同意。實務上常見一方想賣、一方不肯,最後房子只能閒置,兩人卻還要繼續共同負擔房貸的荒謬情況。

 

銀行貸款隱藏陷阱:信用連坐與首購資格雙殺
多數情侶不知道的是,聯名購屋會產生「信用連坐」效應。只要其中一方信用狀況出問題,不僅會影響貸款條件,甚至可能導致銀行要求提前清償。更嚴重的是,這將同時消耗雙方的首購資格,未來若想各自購屋,都無法再享受首購優惠利率與貸款成數。

銀行授信部門主管透露:「我們最怕遇到情侶聯名貸款,分手率超過3成,後續違約風險明顯高於夫妻或單身購屋者。」部分銀行甚至開始對情侶聯名貸款徵收更高的利率風險貼水,或要求提供更嚴格的財力證明。

 

三種登記方式致命缺點
1. 單方登記:未登記方毫無保障,出資可能血本無歸
2. 聯名登記:消耗雙方首購資格,分手後處分困難
3. 預告登記:只能阻止賣房,無法保障實際產權比例

專家建議,無論選擇哪種方式,都必須簽訂詳細的「共同購屋協議書」,並經公證人公證。協議內容應明確記載出資比例、貸款分擔方式、使用權利與處分機制,甚至要預先規劃分手後的處理方案。

 

感情生變時三大地雷
1. 一方搬離後的貸款負擔:留下的另一方若無力獨自負擔房貸,可能導致違約
2. 裝潢費用認定爭議:改善房屋的投資難以計價,往往成為爭執焦點
3. 房價下跌時的損失分擔:市場下行時,誰來承擔價差損失成為難解問題

 

專家建議:愛情與麵包都要顧
1. 先簽協議再簽約:購屋前就應簽訂詳細協議,而非事後補救
2. 保留所有金流證據:每筆出資都要註明用途,避免現金交易
3. 考慮信託登記:透過信託方式明確約定權利義務,雖然成本較高但保障最完善
4. 預留退出機制:協議中應明確記載分手後的處分方式與優先承買權

 

更安全的替代方案
與其冒險共同購屋,專家建議考慮這些替代方案:
婚前租屋:保留財務彈性,等待關係穩定后再購屋
各自購屋:分別購買小宅,一間自住一間出租,分散風險
延後登記:先由一方購屋,另一方透過協議保障權益,待結婚后再變更登記

 

最後提醒
浪漫的承諾需要理性的制度來保障。在說出「我們一起買房吧」之前,請先問自己這些問題:
1. 如果明天就分手,這房子該怎麼處理?
2. 我的出資能夠獲得什麼保障?
3. 對方的財務狀況是否值得我冒險?
4. 我們是否願意簽訂冷冰冰的法律文件?
真正的愛情不應該經不起法律的檢驗。與其用購屋來證明感情,不如用完善的規劃來保護彼此。
在房價高漲的時代,購屋可能是人生最重要的財務決定之一,千萬不要讓一時的浪漫沖昏了頭!

 

閱讀原文

延伸閱讀:

Related Posts

1 of 35,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