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昨(18)日召開文資審議會,針對指定新竹中學校講堂為市定古蹟案進行審議,委員們認為建於1932年的新竹中學校講堂興歷史久長,是日治時期陪伴新竹莘莘學子治學的場所,而建築形式為磚造建築、大空間、雙坡水屋頂,屋架為鐵架鉚接大跨距構造,立面有水平飾帶,是新竹地區極具代表性的學校建築,因此在會中一致決議指定為市定古蹟。
市府指出,民眾於今年7月17日提報新竹中學校講堂為市定古蹟,文化局在9月8日召開文資價值評估現勘及審查會議,依委員意見認為此案具文化資產價值,予以列冊追蹤,並建議校方與提報人持續溝通想法與交換意見,以利後續文資審議。此後,校方也認同守護校內珍貴文資理念,在11月15日主動申請「新竹中學校講堂」指定為古蹟,市府分別於10月16日及11月23日召開兩次專案小組會議,小組委員建議指定為市定古蹟,並在12月18日召開文化資產審議會議。
文化局補充,新竹中學創設於日治大正11年(1922)4月,原名「新竹州立新竹中學校」,是五年制普通科,直到昭和16年(1941)改為四年制普通中學。二戰後民國34年(1945)改為台灣省立新竹中學,為三年制高中、初中普通科學校,民國57年(1968)政府實施九年制國民義務教育,初中部逐年結束,民國59年(1970)7月變更為台灣省立新竹高級中學。而新竹中學校講堂興建迄今業逾91年,也是該校劍道館之外最能代表百年校史的歷史見證之一。後續市府將與校方通力合作,進行一系列修復與再利用工作,使古蹟再現風華。
- Home
- 百年「新竹中學校講堂」指定為市定古蹟 市府肯定校方盡心保存文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