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 方慕辰/桃園報導】
日前一名義交在桃園健行路、春日路口指揮交通,沒想到被一名駕駛撞開,該名義交23日發文指出,該名駕駛要告他毀謗,「我聽到整個無奈,這件事不知道要怎麼處理了」。
16日,一輛轎車違規右轉,然後還把義交撞開後加油門離開。桃園分局表示,影片中白色汽車駕駛行為,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1項4款規定,可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另外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或稽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2項1款:可處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事發後,該名義交發文說,在執勤固定的路口遭到違規民眾車輛衝撞,當下有跳開,不然真的什麼叫做明天的太陽,自己都不知道,違規車輛肇逃之後,就按照流程通報110請員警到場處理,員警到場處理完之後離開,時候心態就只有一個念頭,就是算了,放過那台車。
義交23日發文指出,明明影像中這麼明顯,當天指揮交通勤務,被民眾蓄意衝撞,要求對方一個簡單道歉而已,卻被對方嗆說,要一個道歉還叫警方開四張罰單,其中一張包含肇逃的罰單,「說要告我毀謗,當下我也回說,開單是警方的權利執法,與我們義交無關,我只是要一個道歉就這樣,當我說完之後,對方說要請他公司的律師告我毀謗,我聽到整個無奈,這件事不知道要怎麼處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