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slide
Next slide
Previous slide
Next slide
綜合

長榮海運連環爆 金管會:若發現異常即移送檢調

長榮海運董事張國華與柯麗卿被控背信又涉嫌內線交易百億元,股東也到證期局檢舉認為監理機制失靈,今天金管會記者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表示證交所對上市公司都有監視制度,在重訊和大筆交易部分,一直都有監管;如果發現交易異常,會將資料交給檢調單位配合調查。

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今天針對長榮海運董事張國華涉嫌內線交易,表示若有重訊延遲,交易涉及非常規,證交所會依相關規定辦法查核。(圖片來源/翻攝自長榮海運官網)

至於媒體問到長榮海運此次重訊延遲問題,高晶萍表示會併案查核,一切都照相關規定辦理,也會對上市公司財務和業務進行監視機制,除了財報審核,內控查核,平日還有例外管理;一旦有異常狀況,除了移交檢調還會實地查核,若情況嚴重還會實施監管措施。

針對長榮海運董事張國華與柯麗卿被控內線交易,股東林正疆律師向證期局檢舉,認為本件內線交易案的事實,在公開資訊觀測站、證交所網站相關資訊及相關報導都可以佐證,主管機關在客觀事證明確下,竟未儘早發現重大違反證券市場秩序的犯罪行為,監理機制顯然失靈。

財經名嘴黃世聰指出,內線交易是重罪,不法所得1億元以上,通常判10年以上重刑,還會有收押、限制出境、電子腳鐐監控的強制處分;如果有共犯,甚至必須注意串證問題,例如朱國榮內線交易案重金交保還是潛逃。長榮海運內線交易涉案人在海空事業有相當投資規模,在海外有龐大資產,檢方如果沒有對被告儘速做必要的強制處分,萬一涉案人離境,如何向國人交代?

至於張國華的聲明聲稱是基於對海運事業熱情購買股票,並未賣出及獲利,否認內線交易。律師鄭皓軒則駁斥,依最高法院判決,內線交易犯罪的成立,不管「熱情」與否或有無獲利,只要張國華知悉足以影響長榮海運股價的消息,在消息公開前,就不能買賣長榮海運股票。

林正疆說,金管會、證期局、證交所和投保中心作為台灣投資及市場競爭秩序的守護者,設有上市櫃公司監理機制;竟未儘早發現張國華、柯麗卿涉犯證交法內線交易之重大違反證券市場秩序的行為,希望各主管機關亡羊補牢,依法及依職權迅速將張國華帳戶相關交易資料提供給司法檢察單位,釐清事實真相。

Related Posts

1 of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