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公共安全、保障遊客住宿安全,台中市政府近日強制執行位於台中市北區及潭子區等2家日租套房非法旅宿業者斷水斷電處分,該2家業者未領旅館業登記證而擅自經營旅館業務,經市府觀旅局裁罰2次並勒令歇業後仍繼續營業,為保障旅客住宿公共安全,觀旅局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及行政執行法第27、28條規定,強制執行建築物斷水斷電,以維護旅客住宿安全及消費權益。
觀光旅遊局表示,非法旅宿業者未經建管、消防、衛生、環保及觀光等主管機關審查通過,也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出入未進行管控導致出入人員複雜並影響周邊地區安寧。非法旅宿業者為規避稽查,會以Facebook、Line或簡訊等方式聯繫,無往來交易憑證及業者負責人等資訊,一旦發生消費爭議或意外事故往往求償無門,甚至假借業者名義,誆騙旅客住宿費用及個人資料,嚴重危害旅客住宿安全及權益。
此外,受斷水斷電處分的2家日租套房業者經中市府查獲非法經營事證明確,於去年3月份至今年1月間,依發展觀光條例各裁罰2次並勒令歇業在案,業者仍無視法令繼續營業,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為保障旅客住宿安全及消費權益,觀旅局會同警察局、都發局、消防局、環保局、台電及自來水公司等單位到現場拆除2家業者電錶及水錶,停止該場所供水供電。
觀旅局提醒,台中市非法旅宿多數集中在逢甲、一中街商圈等人潮聚集處外,也會藏身於一般民宅內,民眾若出遊有住宿需求,可先至交通部觀光署台灣旅宿網(http://taiwanstay.net.tw/)查詢全國各地合法旅宿名單,也可於投宿旅館或民宿前,查看業者是否有懸掛旅館業或民宿登記證及專用標識,選擇入住合法旅宿,才能住的安心、玩得開心;民眾如發現或不慎入住日租套房等非法旅宿場所,可檢具明確事證向觀旅局提出書面檢舉,經查證屬實且為首次裁罰及金額在10萬元以上者,於受處分非法旅宿業者完成繳納罰款後,將提撥實收罰鍰金額的10%至15%作為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