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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增20處路口交通科技執法合計120處 請民眾遵守交通規則減少事故

【記者曾安/桃園報導】桃園市目前有用租賃式科技執法設備100處,行政院專案補助6,530萬元再建置20處路口多功能科技執法,預計將於6月1日啟用,此專案調閱相關「交通事故及違規件數」,分析「員警執勤難易度」及「交通工程完善度」,與轄區分局溝通研商後,目前執法設備宣導期,預計於6月1日正式執法,各路口分別可以偵測2到4種不等的違規項目,包含駕駛人超速、闖紅燈、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機車未依兩段式左轉、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直行車佔用轉彎專用車道、在多車道左(右)轉彎未先駛入內(外)側車道行駛等多種功能。

     ▲ 交通大隊提醒民眾養成遵守交通規則觀念,減少交通事故避免憾事發生。(圖/記者曾安翻攝)

桃園市警察局表示,為充分告知民眾該路段設有科技執法設備,避免不必要民怨,各科技執法路口均設有告示牌,此次專案建置時將原取締行向設置告示牌1面,增設為路口各行向共4面告示牌,以提醒民眾駕車應遵守各項交通法規,科技執法建置點除於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官方網站公告外,亦透過line,以PDF檔案方式轉發民眾廣為宣傳。違規畫面透過科技執法設備取得後,由專責警力負責錄影畫面審核,審核符合違規要件後,再轉交委外廠商制單郵寄給違規人。

強化行人安全維護部分,現已啟用33處未禮讓行人科技執法,此次專案將再新增3處,於6月1日正式執法後將有36處未禮讓行人科技執法,統計3)年1至4月取締路口車不讓人計6,119件,同期比較增加3,747件(+158.0%);取締行人違規計631件,同期比較增加401件(+174.3%);其中科技執法設備取締車不讓人計3,784件,同期比較增加1,118件(+238.46%)。

交通警察大隊表示,113年底將再啟用29處路口多功能科技執法設備,並滾動式評估實施成效,以敦促用路人養成遵守交通規則之優良習慣,以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6月1日新20處建置路口多功能科技執法設備,包含桃園區7處、中壢區3處、八德區2處、楊梅、新屋、大園、大溪、平鎮、龜山、龍潭及蘆竹區各1處,共計20處。地點如下:1.桃園區國際路二段與大興西路三段路口。2.桃園區復興路與民生路口。3.桃園區三民路二段與春日路口。4.桃園區中山路與上海路口。5.桃園區三民路二段與民生路口。6.桃園區春日路與民光東路口。7.桃園區三民路三段與永安路口。8.中壢區延平路與中美路。9中壢區中華路一段與成功路口。10.中壢區環中東路與普忠路口。11.德區建德路與豐德路口。12.八德區中華路與永豐路口。13.新屋區台61線與中山西路三段路口。14.楊梅區中山北路二段與梅獅路一段口。15.大園區西濱路二段與民生路口。16大溪區台3線、台4線與大鶯路口。17.平鎮區中豐路與延平路一段口。18.龜山區中正路與萬壽路一段口。19.龍潭區大昌路二段與五福街口。20.蘆竹區中正路與南山路一段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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