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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崇真議員公證流程大缺失 阻礙桃園市發展進步

[台灣新聞雲報]記者王俊欽/桃園報導

今日(23日)桃園市議員黃崇真在議會總質詢向張善政市長與各局處進行質詢,黃議員首先針對最近「中捷砍人案」、「基隆殺人未遂犯逃亡案」提出質詢表示,最近捷運刑案頻傳,希望市府針對桃園捷運的相關安全措施進行加強。

此外,針對近日國人非常關注的國會亂象,黃議員認為政府官員與民意代表需要互相尊重,但針對目前國會改革法案有涉及立法院對一般人民行使調查權部分恐有侵害隱私權的疑慮,因此在地方政府與議會應如何因應需要好好研議。

再者針對「公證法規」部分,在土地為多人共有情形下,若馬路柏油嚴重破損需要重鋪,但按照現行公證規定,就算共有人以溝通並有簽署同意書,卻因簽署沒有去公證而被相關單位退件,因而無法修繕馬路的不合理現象。
黃議員指出,我們目前公證流程需要同意書、土地權狀、身分證與印章,本人如果不能到現場還需要親自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而民眾現在對於簽了同意書還要經由公證多半不能接受,導致許多案件延宕。

另外目前印鑑證明多半使用在房屋土地的買賣、過戶、繼承、貸款與異動、共有物分割登記、祭祀公業不動產移轉變更、法院繼承權等重要財產事項,若因為零點零幾坪土地還要硬性規定要提供印鑑證明黃議員認為非常不合理,多數長輩也因為程序繁瑣而不願意配合,況且現在詐騙猖獗,若市府強制性要求提供印鑑證明,若土地權狀、身分證、印章與印鑑證明都給他人是否會助長詐騙或被盜取使用?都需要市府進行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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