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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

花東三法將在國會開戰,「個案」立法恐創惡例!立法者提預算、破壞憲政制衡等3爭議,為何將開啟下波攻防?

今周刊/撰文‧陳子萱

 國會改革之亂,為未來4年可能持續上演的朝野衝突、群眾抗議,拉開序幕。接下來,藍白陣營共推的「花東三法」,同樣面臨違憲、兩兆錢坑等質疑,是否將引爆下一波戰火?

「反黑箱,反擴權!」國會改革法案爭議延燒,5月24日晚間,近10萬人包圍立法院,抗議聲浪貫穿議場。擠進青島東路的人潮裡,還有零星民眾手持「花東案、坑兩兆」、「兩兆是藍白要亂花的錢」標語,不滿全寫在臉上。

接下來,被質疑是兩兆錢坑的「花東三法」,會引爆新的戰場、喚起人民另一波怒吼嗎?

今年3月初,花蓮前縣長、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提出《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三部草案,要求加速花東交通建設,降低東西部發展差距,力主「給民眾一條安全、便利的回家路!」

燒兆元錢坑  創個案立法先例

當時初版草案曝光,旋即引發各界疑慮。首先,三部法案都明定建設經費來源,如《花東快》草案第七條寫道,建設所需經費上限為2500億元,「循特別預算程序辦理」,分8年編列執行,不受《財政收支劃分法》與《預算法》限制。

至於《國六東延》、《環島高鐵》草案,雖未寫明經費上限,但也規範建設經費來源,包括以國內外招標BOT、引進國際「主權財富基金」投資或由中央編列預算。

BOT :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民間興建營運後轉移」模式。

主權財富基金:國家透過巨額的外匯存款所成立的基金,常藉由投資他國政府企業或私人企業維持利益。

甚至,三個草案都明定,若由中央編列預算舉債辦理,不受《公債法》舉債額度限制;並直接匡訂三項建設時間「以不逾十年為限」。

但實際上,「花東快」、「國六東延」、「高鐵延伸東部」三項交通建設,目前都已在交通部進行評估,時任交通部部長王國材也多次強調,個案計畫不宜用特別條例立法。

民進黨立委更是強烈反彈,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直指,以個案方式要求編列預算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立法凌駕行政權已違憲,且三大「錢坑法案」耗費數兆元,在交通委員會實質討論卻不到11分鐘,就準備送院會。

作為藍營盟友的民眾黨團也不是沒疑慮。5月9日黨團協商中,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態支持重要建設,但強調應遵守財政紀律,目前藍白陣營已達成共識,將共提修正動議,刪除草案裡用特別預算及排除《公債法》等規定、回歸《預算法》辦理。

儘管傅崐萁態度轉換,同意未來三案處理原則是「不舉債、不設立基金、不編列特別預算、不債留子孫」;立法院院長韓國瑜也裁定,「花東三法」經多次黨團協商無共識,將待新任交通部部長李孟諺加入,再次討論法案的可行性。

不過,綠營仍不埋單,喊話若三大錢坑違憲法案輾壓過關,將提釋憲。在朝野展開下一波攻防前,至少有三大爭點須釐清。

(閱讀全文…https://bit.ly/4530rQ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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