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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闖國道片)機車闖國道3號行駛27公里 警方「以車擋車」攔停

【記者爆料網 周庭慶/桃園報導】今(2)日13時14分,國道警察第六大隊接通報,國道3號公路北向77公里有普重機車駛入一路狂飆,任意變換車道,險象環生,巡邏員警於機車後方警戒,警方並於北向50公里處實施車道管制,以車擋車方式於13時38分及時攔停。

機車闖入國道3號,國道警方以車擋車攔下騎士。

警方發現該名騎士精神恍惚,經通知消防隊,現場由救護車送往醫院就醫檢查,過程未發生人員受傷。警方查出,該機車騎士劉姓男子騎乘機車因路況不熟誤入國道,經通知家屬到場表示劉男昨日晚間就不知去向,疑近期有情緒低落情形。警方除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規定(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製單舉發,並將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機車在國道車陣中行駛(紅圈處)。翻攝畫面

國道警察第六大隊機車駕駛人若使用導航,應注意設定為機車模式,並應依標誌標線指示行駛。機車若違規行駛國道,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規定,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倘若機車騎士誤上國道,應立即停靠路肩後人員至護欄外等安全處所撥打110報案或1968通報國道相關單位前往協助,以確保自身及其他車輛之安全。

機車闖入國道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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