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為維護公園的休憩品質,特別呼籲民眾勿將汽機車駛入公園,並將自6月份起加強稽查違規停放行為,違規者將面臨最高6,000元的罰鍰。
公園是民眾日常休閒和放鬆的重要場所,然而,部分民眾將汽機車駛入或停放於公園內,嚴重影響遊園者的安全和休憩品質。為了維護民眾在公園內的權益,嘉義市政府自6月起加強了對市內各公園違規汽機車行駛和停放的宣導和稽查工作。
市府指出,根據《嘉義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第1項第14款及第2項規定,民眾若經查證有違規行駛或停放汽機車的行為,將面臨新臺幣1,200至6,000元的罰鍰。市府強調,公園是公共空間,需要大家共同維護,呼籲市民發揮公德心,自覺遵守相關法規,不要將汽機車駛入公園,從而保障所有遊客的安全和休閒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