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推動「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提供施用毒品者就業諮詢、陪同面試及相關就業服務,並為鼓勵企業僱用具有施用毒品者身分的失業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雇主僱用獎助每月最高領取1萬2,000元,總金額最高可領14萬4,000元,而勞工最高可領6萬6,000元,歡迎企業及勞工朋友多加運用。
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施用毒品者復歸社會求職不易,若長期失業又無經濟來源,經常導致其再度吸食毒品,重蹈覆轍,造成惡性循環,勞工局因此推動「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透過固定專人、一案到底,積極協助就業,至今已服務超過千人。
林局長提到,為協助即將出監的施用毒品者重建工作價值觀及就業信心,市府配合矯正機關如監獄、看守所及戒治所,提供定期駐點就業諮詢及規劃就業宣導、就業促進研習及成長團體等活動,並運用職業適性診斷、履歷健診等就業資源;日前適逢母親節,也搭配監所懇親活動,親自接觸受刑人與家屬,盼就業服務處資源能幫助他們順利復歸社會。
勞工局分享,阿松(化名)年輕時染上毒品,因此進出監所多次,服刑期間參加就業服務處在監所內辦理成長團體活動,出監後決心改頭換面,透過「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經由業務輔導員媒合推介至清潔公司擔任清潔人員,自去年5月份上工至今,已穩定就業達1年,並已領滿就業獎勵,也因工作穩定、認真得到老闆的賞識,家庭關係也逐漸好轉。
勞工局補充,此計畫為提供施用毒品者一案到底的就業服務,失業勞工只要持政府機關或醫療機構開立的具有施用毒品者身分證明或經相關單位轉介,符合身分者皆可至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將由專人為您服務,歡迎至台中市就業服務處官網(https://gov.tw/Kae)查詢或撥打04-22289111分機36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