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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永慶房屋再敗訴 高院裁定不得再發布「黑心信義」廣告

圖/取自google地圖

記者 張欽/台北報導

信義房屋指控永慶房屋在廣告看板散布「黑心信義」等字樣,提告請求排除侵害,最新判決出爐。台灣高等法院3日宣判,駁回永慶房屋上訴,除原一審判決主文外,再判決永慶房屋不得再以銷售廣告夾帶刊登以外之方式,發布「黑心信義」、「黑心信義還我錢來」、「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絲團與本集團無關」等文字。

永慶房屋被控以廣告文字抹黑同業,信義房屋聲請假處分及抗告,一二審都裁定永慶房屋須將廣告看板下架,電視、網路及其他平台不得再露出。民事部分,台北地院也判決永慶房屋應移除抹黑字樣;但是雙北街頭仍看見這些廣告看板,地院去年又兩度罰處怠金。抹黑廣告大戰,永慶房屋一再敗訴。

信義房屋指控,有他人設立臉書「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專,該臉書粉專不斷發布貼文誣指信義房屋為「黑心信義」,惟該粉專去年4月關閉,爭議留言消失;永慶房屋在沒有任何澄清必要的情況下,仍不斷以假澄清之名,在大台北地區懸掛廣告看板散布「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絲團與本集團無關」文字,並放大、加粗「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等字,縮小「粉絲團」、「與本集團無關」等字樣,向社會大眾形塑信義是黑心企業的錯誤印象,侵害信義房屋的姓名權、名譽權及營業信譽。

信義房屋提告請求排除侵害。高院審理認為,永慶房屋懸掛這些廣告看板,依一般用路人行經該路段乍看的經驗法則,第一眼僅望見「黑心信義」或「黑心信義還 我錢來」等字,其他「粉絲團」、「與本集團無關」等微細文字,難有仔細究看的時間;確有誤認「黑心信義」或「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等文字為永慶房屋要表達的主要內容,進而連結形成「被上訴人為黑心企業,還我錢來」的負面形象。

判決指出,信義房屋和永慶房屋是具有競爭關係的知名大型不動產仲介經紀公司,永慶房屋自109年間起,即在網路影音媒體、廣告傳單上刊載含有「黑心仲介勾結投機客低買高賣坑殺買賣雙方」、「黑心仲介聯手投機客賺那個差價」、「黑心仲介業者的反改革聯盟持續炒房」、「遭黑心仲介聯手投機客低買高賣賺差價」等內容的廣告。

法官認為,永慶房屋在這些宣傳仲介不動產物件的廣告看板,夾帶與廣告內容毫無關連的文字,既非銷售之必要,顯然是假藉澄清粉絲專頁與其無關的宣傳手法,間接以文字影射信義房屋為「黑心信義」的房屋仲介公司,使消費者產生負面評價,進而影響消費者委託信義房屋買賣不動產的意願,嚴重損害信義房屋的名譽權、信用權。

合議庭認定,信義房屋請求永慶房屋移除廣告看板「黑心信義還我錢來」字樣,不得再以任何方式重新懸掛,不得發布這些文字,也不得以銷售廣告夾帶刊登以外的方式發布「黑心信義」等文字,都是有理由,判決信義房屋勝訴准許請求。永慶房屋敗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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