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爆料網 張志銘/桃園報導】震驚政壇的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涉貪案,檢察官聲請羈押,桃園地方法院羈押庭開了2個多小時,最後裁定以5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
據調查,鄭所涉案件是「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外圍9.5公頃農地想申請自辦重劃,但因屬農業用地,於是透過廖姓人士交付500萬元行賄,但事後退回。
桃園地院認為2017年9月收受後至2018年8月交還期間,這筆款項有何變更形式等情事,難認此部分有何掩飾、隱匿犯罪所得之情節,此部分認無犯罪嫌疑,因此將羈押聲請予以駁回。
另同案3名已裁定羈押禁見,由於案發時間距今長達7年,相關監聽譯文及蒐證照片已詳如卷內所示,認無羈押必要,准以新台幣500萬元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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