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slide
Next slide
搜尋
Close this search box.
Previous slide
Next slide
合作媒體

快訊/鄭文燦「裁定羈押」!檢二度抗告終於成功

【記者爆料網 金東天/桃園報導】

海基會前董事長、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因涉嫌在市長任內收賄,桃園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對鄭文燦提出聲押,但二度聲押失敗,桃園地院在前天第二次召開羈押庭時裁定加保700萬,以1200萬元交保。然而,昨(10)日檢方抗告成功,桃園地院今天下午2點再次開庭審理羈押案。鄭文燦今日提早16分鐘抵達桃園法院,全程步入地院時完全笑不出來。經過4個多小時的審理,桃園地院法官最終在下午5點57分裁定將鄭文燦收押禁見。

閱讀原文

看更多 記者爆料網 新聞

Related Posts

1 of 1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