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朋友想參加公職考試進入公部門,卻往往止步於補習費用的沉重負擔,為解決身障朋友的困境,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推動補助身心障礙者補習學費的計畫,只要年滿18歲以上、65歲以下,設籍台中市6個月以上,領有身障證明,且不是現任公職人員的民眾,報名參加補習時,都可申請這項補助;計畫自109年推動至今已有181名身障者受惠。
勞工局分享,陳先生去年順利通過身障特考,目前服務於關務署,因視力先天弱視,工作上遭遇到許多不便跟挫折,為了能獲得穩定的工作和收入,因而想轉換跑道進入公職;由於備考狀況不盡理想,幾次參加考試後仍不得要領,最後決定報名補習班。期間,陳先生肩負著自己和家人期待及經濟的雙重壓力,僅能用積蓄來支應補習費用,勞工局的補助如同一場及時雨,讓他得以專注於準備考試;陳先生說,這項補助是對身障考生的一大鼓勵,也激勵自己考取公職的決心。
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身障朋友參加公職考試補習課程,面授課程最高補助3萬元,只要先報名就補助最高1萬5千元,順利考取領到考試及格證書後,再補助學費最高1萬5千元。這項補助也考量到障別的多樣性,針對函授補習課程同樣提供兩階段最高合計1萬5千元的補助,讓身障朋友不用到補習班,也能在家上課。
勞工局補充,有關此計畫補助詳情,請至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首頁/勞工服務/特殊勞工/身障勞工專區)項下查詢或電洽04-22289111分機35022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