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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控羅織柯文哲入罪 北檢:證據辦案、無違法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日電)民眾黨今天質疑檢廉偵辦京華城案,涉洩密給特定媒體帶風向且羅織入罪。北檢指出,媒體報導前未曾向北檢查證,且刑事案件偵查過程浮動,依蒐證資料決定偵查步驟並無違反規定。

民眾黨今天在中央黨部舉行「檢廉洩密帶風向,惡意羅織扣罪名」記者會,提出2則網路媒體關於案件金流的報導,批評檢廉辦案人員應偵查不公開,卻導引輿論未審先判,涉洩密給特定媒體帶風向,並想盡各種辦法要羅織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入罪,並致柯文哲疲勞訊問。

對此,台北地檢署回應指出,2則網路媒體報導為記者自行撰寫,其報導前未曾向北檢查證,北檢也沒有洩漏任何偵查內容,對於2則報導,不予置評。

針對民眾黨指控檢察官「辦A案,問B案、C案,羅織入罪」、「對柯文哲疲勞轟炸審訊」等部分,北檢指出,此部分明顯有誤解,且有誤導之嫌。

北檢解釋,刑事案件偵查過程處於高度浮動狀態,檢察官應就所蒐集的證據資料全盤掌握後,決定偵查或訊問順序,此點也已於昨天提審庭中獲得法院支持,認定檢察官偵查並無違背程序,也因此駁回柯文哲的提審聲請。

民眾黨提及柯文哲遭疲勞訊問部分,北檢指出,此部分與事實不符,因柯文哲自廉政署移送至北檢複訊後,檢察官有適時詢問其是否需要休息,注意其身體狀況,如有需要可先休息後再接受訊問,但遭柯文哲拒絕。

北檢指出,檢察官率廉政官於8月30日搜索柯文哲的辦公室及其使用櫥櫃,是依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執行,相關過程均合法,且自民眾黨昨天記者會公布的監視器畫面可知,絕無所謂「翻箱倒櫃」進行釣魚式搜索的情形。

北檢強調,檢察官於本案實施偵查作為,嚴守正當法律程序,恪遵「偵查不公開」相關規定,並秉持勿枉勿縱、依據證據客觀辦案態度,請勿恣意揣測辦案動機,並給予檢察官依法偵查的純淨空間。(編輯:張銘坤)11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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