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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瘋狂家暴男!恐嚇母親及居服員並縱火 還朝警車丟木棍

【記者爆料網 周庭慶/雲林報導】雲林縣1名男子日前向母親要錢未果,竟恐嚇母親及在場的居服員,員獲報到場,男子又朝警方巡邏車丟木棍造成毀損後,隔天又到母親住處縱火,行徑幾近瘋狂!雲林地檢署開拘票由警方將男子拘提到案並押獲准,全案偵查終結依恐嚇等罪嫌起訴。

犯下恐嚇母親、居服員及朝警車丟木棍,又到母親住處縱火的男子。翻攝畫面

雲林地檢署指出,該名46歲男子於6月18日15時許,欲進入其母親位於雲林縣二崙鄉住處索取金錢,竟持刀撞門、吼叫要求屋內之徐姓居服員開門,徐不從,男子竟持刀向徐恫稱:「以後不要再來工作」,居服員心生畏懼立即報案,並通報其姓主管到場,男子竟朝李姓主管丟石塊且揚言:「要騎車撞死你」,旋騎車衝撞李男倒地致雙手肘擦挫傷。警方據報到場後,男子又對員警所駕駛之警用巡邏車丟擲木棍,造成警用巡邏車前保險桿及引擎蓋受損,隨即騎乘機車逃逸。

雲林地檢署拘提瘋狂家暴男到案押獲猚並將他起訴。翻攝畫面

6月19日11時許,男子至二崙鄉某水果攤尋找母親再次因索錢未果,揚言要放火燒房子,並於11時38分,以菸蒂引燃汽油放火燒燬母親住處客廳之傢俱等物。雲林地檢署內勤檢察官黃煥軒接獲聲請後,旋即開立拘票由警方將男子緝獲到案,經訊問後,認為其犯罪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家庭暴力行為及危害家庭成員之嫌,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本案日前偵查終結,認男子涉有刑法第305條恐嚇、第277條第1項傷害、第138條損壞公務員職掌物品及第175條第1項放火燒燬他人物品等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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