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警方日前在北屯區北平路攔查違規時,意外查獲47歲的吳姓男子使用偽造車牌,除當場製單舉發,並依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將吳男送辦。
113年8月14日中午12點多,第五分局松安派出所員警執行守望勤務時,發現一輛普通重型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將其攔下。查證過程中,吳男突脫口而出:「我牌照是假的」。員警伸手摸了車牌確實為仿造品。警方不禁懷疑吳男吃了「誠實豆沙包」。
吳男表示,這輛機車在今年4月曾借給兒子的友人使用,對方酒後駕車導致車牌被吊扣兩年。吳男平時外出仍需使用機車代步,便請朋友在網路上購買一面隨機車號的車牌使用。見員警仔細查對各項資料,自知紙包不住火,當場向警方坦承使用偽造車牌,警方隨即將吳男移送法辦。
有鑑於偽(變)造車牌氾濫,造成汽機車管理困難,臺中市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牌照異常之相關違規,希望為社會提供安全的交通與治安環境。第五分局呼籲,車牌如經吊扣,切勿心存僥倖,懸掛其他車輛牌照繼續上路,更不可擅自購買偽(變)造車牌懸掛,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