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飛灰穩定化產物委託處理招標案,歷經4次公告均無廠商投標,經基隆市環保局修正投標廠商資格,本月1日第5次招標由吉衛一家投標且超底價決標;基隆市的飛灰將長途運送至高雄,不僅增加碳足跡,與我國淨零排放的環保目標背道而馳,基隆市每年更要多花3億以上預算並且損失地方回饋金,決策令人不解。
對此,基隆市政府發言人余治明表示,市府依法行政,在程序上採用公開招標。請相關廠商勿情緒發言,否則將保留相關言論之追訴權。
基隆市政府在民國93年與永盛開發公司簽訂「基隆市政府鼓勵民間機構興建營運一般事業廢棄物(含垃圾焚化灰渣)最終處置場BOO設置計畫」投資契約,委託永盛公司收容、掩埋由來自基隆市當地的天外天垃圾焚化廠燃燒垃圾所產生的底渣與灰渣,永盛公司基於市民福祉願意以低廉價格承作。
今年7月16日BOO契約期滿,基隆市政府拒絕與永盛續約,4次招標都無人投標而流標,市民擔憂發生「垃圾大戰」;第5次招標有公司得標,但基隆市政府以處理費每公噸2萬5千元等顯不合理的「天價」作為招標單價,議員強烈質疑為何捨棄低廉舊合約,反而用15倍高價對外招標?
永盛公司負責人陳兩傳說:「當年基隆市沒有這樣的處置場,也沒有人願意拿自己的土地出來做,因為對於垃圾掩埋場總是會有負面觀感。我自小在基隆長大,對基隆這片土地有深厚感情,當時遇到政府官員來拜託,永盛才出資興建這座處置場,一做就是15年。」
永盛公司表示,在BOO契約屆滿後,依照與市府的行政契約,原可依法繼續作為廢棄物處理機構運營,直到掩埋量額滿,再將土地封閉處理;基隆市政府卻無故否准永盛公司依法申請的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許可案,更強行要將永盛掩埋場原址變更為復育公園,不讓永盛依BOO契約繼續使用該址。
永盛公司強調,所謂BOO契約是指Build興建-Operation營運-Own擁有,這是行之有年的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合作模式,法規很明確。行政契約期滿終止,永盛仍然享有處置場的所有權和營運權,政府與人民簽約更應該講求誠信、尊重契約精神,不能出於私利或恣意撕毀協議。
業者表示,永盛BOO案過去提供價格其實非常低廉,每公噸才1700元,現在一公噸處理費暴漲,基隆市府對外招標每公噸2萬5000元。基隆市政府透過配合修改投標資格讓吉衛公司得標,基隆明明有一個合法掩埋場卻不用,最後決策既不環保又勞民傷財。
基隆掩埋場爭議接連引發基隆市民憂慮,因為現有天外天焚化爐的儲存量很小,底渣、飛灰根本不可能暫置太久,很快就會爆滿;現況各縣市都缺乏處理底渣、灰渣的餘裕量,如果不在基隆本地掩埋處理,還要運到外縣市,等同要市民掏腰包為高昂的運輸費用、處理費用買單。
基隆市政府就BOO案不再與永盛公司續約已成定局,而乙級廢棄物申請案部分,永盛公司表示已經委由律師處理,相信司法會公平處理。陳兩傳說,期盼基隆市政府秉持誠信、公允處理申請案件,永盛絕對會盡到企業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