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slide
Next slide
Previous slide
Next slide
合作媒體

少女外出打工 遭仇家囚禁1月!當別人性奴

【記者爆料網 林承瀚/嘉義報導】一名未成年少女,接受朋友邀約,到外地出陣頭打工,卻被仇家設局,將她囚禁近一個月,期間暴力對待之外,還遭到仇家的男友強制性交達12次,直到警方找上門才解脫,仇家的男友等人,也被依強制性交等罪,判處7年徒刑。

根據判決書,報告男子的女友,與被害少女結識,兩人因故有嫌隙,男子為了替女友出頭,以打工為理由,邀約少女外出,並前往車站搭載她上車,但卻是載往其它目地,並將少女囚禁在嘉義某住所。

少女在軟禁期間,遭到男子徒手毆打3次以上,導致背部挫傷、右大腿擦傷、瘀青等,男子更基於強制性交的犯意,違反少女的意願下,將其陰莖插入少女的陰道內,藉此性交13次得逞,讓少女過著地獄般的生活。

由於少女的父母聯繫不上少女,只好向警方報案求助,警方根據監視器等方向,找尋約1個月,才終於在該住所找到少女。少女的父母得知女遭到囚禁,身體又遭到侵犯,氣得提告。檢方依法對男子提起公訴。

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男子為了替女友出頭,以及滿足自己的性慾,將少女囚禁在異地,對其作出性侵、毆打行為,所為實屬不該,考量男子坦承犯行,但仍未與少女達成和解,因此處以上述徒刑,可上訴。

嘉義法院認定男子強制性交罪成立。出自google街景

閱讀原文

看更多 記者爆料網 新聞

Related Posts

1 of 13,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