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遭裁定延押,裁定書內容被週刊曝光,直指柯文哲在市長室收賄1500萬元,涉最重可判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罪嫌,柯文哲律師團發聲明回應。
柯文哲辯護律師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5日發布聯合聲明:「辯護人就《鏡週刊》113年11月5日之報導內容,為保護當事人柯文哲先生免於報導或評論所致之不當偏見,爰依《律師倫理規範》第25條第3項但書之規定,代當事人發表平衡言論如下:一、鏡週刊〈柯收錢地點曝光〉刊載之相關內容,尚待檢察官依法進行調查,且依無罪推定原則,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二、就台北地方法院延長羈押之裁定使否提起抗告,俟辯護人與柯文哲先生討論後再行決定。三、辯護人為維護偵查程序之順利進行,均嚴格遵守偵查不公開之規範。」
根據《鏡週刊》報導,柯文哲延押裁定書首次認定,其罪名包括最重可判無期徒刑的《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法官審酌檢廉已提出相關事證,顯示柯文哲在京華城爭取放寬容積改建的每個階段全都有收錢,包括京華城7名員工當人頭匯出的210萬元「假獻金、真賄款」,似為京華城容積率從560%擴增至840%的前金,還有柯文哲USB記載的「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更是膽大包天在市長室收受的1500萬元賄款後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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