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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衛生局:陳麗娜議員記者會所述關於大同醫院員工保障部分是「散播不實訊息抹黑」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高雄市衛生局表示,合約保障留任員工每月增加5000元「併入退休金」計算,雇主依法提撥;留任員工於「高醫體系年資全數保障認定」,並非只認大同醫院工作年資,呼籲陳議員勿「散播不實訊息抹黑」為落選廠商說話。

本案於議約期間,衛生局分別於113年9月10、13日召開二次「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員工權益保障會議」,並於 9月13日約定20日召開第三次會議,然而工會於9月18日函復衛生局,片面表示拒出席9月20日會議,本局於9月18、19日也再主動聯繫工會代表,若20日不行、19日任何時間都可以配合,惟工會代表仍表示無法出席,「絕非今日所指稱衛生局片面關閉協商大門」。

衛生局要求長庚應保障留任大同醫院員工權益,已逐條議約、載入合約並定有罰則,嚴重違約者將予以解約,履約條件包含落實監督留任大同員工薪資福利及待遇優於現狀;市府同時也要求高醫妥善安置大同醫院回歸體系的員工,員工可自由選擇留任或回歸高醫體系。

長庚的醫療合作案比原來委託高醫經營的條件「增加10億公益金」,獲利的是全體市民,70歲以上長者門、急診「免收掛號費」,低收入戶與身心障礙者於門、急診「全免掛號費及部分負擔」,建置「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等雙方的合約條件,都明顯優於落選的高醫財團。

衛生局站在保護全體市民健康權益的立場,不畏施壓推動市醫改革,呼籲陳麗娜議員「要顧市民的健康權益,不要站在落選廠商的立場去頭去尾斷章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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