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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田鄉長停職 縣府派員代理

屏東縣竹田鄉長吳振中因案經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裁定羈押,屏東縣政府依地方制度法第82條第2項規定指派黃道東參議代理鄉長,交接典禮於113年11月12日上午11時假竹田鄉公所辦理。

儀式由屏東縣政府民政處主持、監誓及財稅局監交,縣府期許在黃道東代理鄉長帶領下,維持鄉務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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