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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無印良品退貨要明細? 民眾質疑違反消保法規定

【記者爆料網 蔡智銘/綜合報導】沒有交易明細不能退貨?《記者爆料網》接獲民眾投訴,本月21日在「無印良品」購買收納架,使用電子支付,店員詢問是否要明細,順口說了「不需要」,回到家後發現商品規格有誤,要退貨時,店員堅持要明細才能退,雖然最後主管人員以店員未清楚說明規定為由,讓他們退貨,但事實上網消保法相關退貨規定僅需要電子發票,並未規定要明細,質疑無印良品的做法有違法之嫌!

爆料民眾表示,當時他在購物是因展示區上面放的是可掀蓋式的,因為拿了下方的貨品結帳,結帳時順手的使用電子支付及載具,店員詢問是否需明細,回答了:「不需要」,沒有額外說明退換貨原則,店家則直接幫忙將明細丟掉。

結帳後回家發現是不可掀蓋式的,隔天拿去退貨,店員堅持表示「一定要交易明細」才能證明購買商品,甚至說明無印良品App的購買紀錄和發票載具都無法證明購買無法退換貨。

爆料民眾說,事後他上網一查發現消費者保護法寫到「退換貨僅需電子發票」,因此又至百貨櫃台詢問,詢問後服務台請我們回無印良品由主管處理。雖然主管以「因為昨天結帳時店員並未說明退換貨需要明細」的緣由讓我們換貨,並說明不可退貨,說明店家條款在結帳櫃檯處寫的很清楚並未違反消費者保護法。

爆料民眾表示,後來他們上網查了一下,也有其他無印良品無法退換貨的案例,他想問這有合法嗎?還是就是要消費者自己去爭取才願意退換貨呢?

據了解,以往也發生類似沒有明細造成退貨爭議,但根據財政部稅捐處指出,由於電子發票資訊都儲存在雲端,營業人透過證明聯上的條碼即可查詢完整交易資訊,民眾持電子發票證明聯即可退換貨,無須再交付消費明細。另外,若有交易明細需求的民眾仍可要求營業人印出,做為報帳、對帳使用,不影響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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