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 方慕辰/綜合報導】
花防部張姓二兵嗆副排長:「怎樣啦,打我啊,我現在不是回答你了嗎」、「幹你娘,臭雞掰」,犯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之公然侮辱長官罪,花蓮地方法院判有期徒刑6月。
判決指出,花防部副排長在步兵營動員庫房前管理秩序時,張姓二兵心生不滿,在其他班兵面前,嗆副排長:「怎樣啦,打我啊,我現在不是回答你了嗎」、「幹你娘,臭雞掰」等語。
副排長說,張姓二兵有用小帽丟他,但沒有丟到,是後來看監視器才知道的,當下沒有看到,因為當時已經轉身了。
法院審酌張姓二兵僅因細故即在眾多班兵面前公然侮辱長官,危害軍紀並損及部隊團結,更破壞部隊長官之領導威信, 犯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之公然侮辱長官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