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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觀點/正義之拳?台中五億高中生案開庭黑衣人拳擊夏嫌 律師:已觸法

【記者爆料網 蔡智銘/台中報導】台中五億高中生案今天上午11點再於台中高分院二審開庭,夏姓嫌犯上次出庭和現場聲援賴姓高中生的民眾衝突後,今在有警力戒備之下,卻還是發生一名黑衣男衝上前怒罵夏嫌畜生並起揮拳猛擊夏嫌的胸口的意外,黑衣男立即被警方帶回詢問,律師洪家駿指出,黑衣男的行為已經觸法,警方可依法逮捕。

洪家駿律師針對此男子行為表示:
問:警方帶回該黑衣男子詢問是否合法?
答: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規定,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因此本案中,該黑衣人士出拳傷害並辱罵夏男,屬犯罪實施中的階段,任何人包括警察人員均得依法逮捕。並依刑事訴訟法第91條規定,解送指定之處所及該管警局接受詢問,後依刑事訴訟法第92條第2項規定解送檢察官,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93條第2項規定,確認有無聲請羈押事由及必要,如無聲請羈押之原因,則請回;如有羈押之原因但無羈押之必要,得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

問:警方未對該黑衣男子使用戒具是否合法?
答:依據刑事訴訟法第89-1條、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第7條,使用戒具與否為警察人員的裁量範圍,該黑衣人士如態度配合,警方得不使用戒具,仍屬合法。

問:該黑衣男子會構成如何之罪行?
答:依據路口監視器或記者攝錄之影像,上開毆打、辱罵畜生及推擠之行為,會分別構成傷害罪、公然侮辱罪及強制罪嫌,若檢察官依法起訴,於法庭審理階段,如經法院審理符合上開罪名之要件,即會依法判決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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