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酒後駕車肇事造成民眾嚴重傷亡與生命財產損失,引起社會輿論及民眾之高度重視,嘉義市警察局為展現警察強力執法決心,杜絕駕駛人僥倖心態,將持續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執法。
統計嘉義市111年酒駕肇事79件,死亡事故2件,取締酒後駕車計795件,其中以刑法第185條之3移送法辦有495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舉發有300件。112年1月至8月,取締酒後駕車計424件,酒駕肇事73件,死亡事故3件;以駕駛機車肇事46件(占63.0%)最多、駕駛汽車肇事24件(占32.9%)次之、駕駛慢車肇事3件(占4.1%)再次之。肇事時段分布於14時至20時計發生16件,研判應為「上班期間飲酒後騎乘車輛」;另肇事時段分布於06時至12時計發生15件,研判應為「宿醉狀態後騎乘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