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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 收賄侵占政治獻金遭起訴求刑28年6月

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 收賄侵占政治獻金遭起訴求刑28年6月
柯文哲遭起訴將移審台北地方法院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政治獻金、京華城弊案,遭羈押113天,台北地檢署今(26)日偵結,認定柯文哲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收受千萬賄賂,且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依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起訴,並具體求刑28年6月。

另同案起訴10人分別為,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圖利、交付賄賂求刑17年;柯文哲前辦公室主任、柯競總財務長李文宗收受賄賂、公益侵占、背信求刑17年4月;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收受賄賂、洗錢求刑16年6月;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圖利求刑3年;北市府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圖利求刑7年;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圖利求刑5年減為1年3月、宣告緩刑2年;會計師端木正偽造文書起訴求刑1年;應曉薇助理吳順民收受賄賂起訴;木可公關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商業會計法起訴;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行賄起訴。

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及民眾黨前立委蔡壁如以證人身分到庭作證,協助釐清案情,尚無犯罪嫌疑。另柯文哲的貼身帳房許芷瑜仍在通緝中。

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涉行賄罪,均獲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330萬元與120萬元。

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應曉薇辦公室執行長王尊侃、應曉薇辦公室人員陳佳敏、木可公關公司會計何璦廷、端木正助理陳韋瑄等5人均因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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