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傳媒 蔡智銘/綜合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人涉及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政治獻金案,26日依貪污、圖利等罪起訴,台北地院移審庭裁定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5名在押被告均交保,北檢不服,針對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等四人提出抗告,稍早高等法院裁定,北院裁定不當,柯等4人均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台北地院裁定交保的理由係認為重要證人均已具結,且檢方未指出通緝中的許芷瑜涉案情節,認定柯文哲等5人無羈押必要,裁定柯5人可以交保,但均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且不得接觸同案被告和證人。
北檢抗告的理由則是認為,柯等4人涉貪污重罪、犯罪嫌疑重大,至今否認犯行,除了有共犯未到案外,且未實施科技設備監控等配套措施,均有勾串、滅證、逃亡之虞,應予續押。彭振聲因已認罪,因此被對他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