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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中共資金吸收國軍? 內政部聲請解散復康聯盟黨

內政部今(8)日表示,針對媒體報導復康聯盟黨負責人及幹部,涉長期收受中國金援發展組織、吸收軍職背景人員、籌建武裝部隊、刺蒐國軍營區與軍事據點並謀求發動武裝攻擊,業經檢察機關依國安法起訴。考量其行為已構成危害國家安全、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將依憲法增修條文及政黨法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

內政部表示,後續將會同國防部與外交部,就防堵中國對台滲透與外國使館維安等相關事宜進行討論。

內政部說明,《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5項規定,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政黨法第26條規定,政黨有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5項之情事應予解散者,由主管機關檢具相關事證,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之。

據媒體報導,復康聯盟黨負責人屈宏義因違反國安法,業經法院裁定羈押;戴姓副主席、黃姓中央常務執行委員、廖姓中央執行委員亦共同涉案,政黨已有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之情形。

內政部指出,復康聯盟黨負責人屈宏義為我退役軍官,然其結合在軍中之訓練與人際網絡,收受中國金援、吸收具軍職背景人員發展組織並充當內應,甚至謀劃組織武裝單位,意圖攻擊我軍事據點及外國駐處,此類以國家培育之專長技能破壞國家安定之行為,惡行重大,應予嚴懲。

內政部重申,政黨之組織及運作應符合民主原則,並恪遵憲法規定及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屈透由政黨從事前述不法情事,不僅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造成威脅,亦已違反憲法與政黨法所欲保障之政黨發展權利,內政部將依政黨法聲請政黨違憲解散。

內政部呼籲,民眾組織政黨及從事相關活動,應拒絕中共利誘操控而淪為統戰工具,切莫從事有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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