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傳媒 蔡智銘/整理報導】新竹縣尖石鄉日前發生一起憾事,一名53歲男子於下午1時許前往友人住處拜訪時,疑似因逗弄友人飼養的比特犬,遭犬隻突然攻擊,導致大腿動脈嚴重受傷,失血過多當場倒地。儘管救護人員緊急將男子送往山下醫院搶救,但因傷勢過重,最終仍回天乏術,律師洪家駿表示,飼主未對彼特犬隻施以適當之管束措施,會構成刑法過失責任。
據了解,男子當時僅是出於好奇與比特犬互動,未料犬隻情緒突然失控,迅速發起攻擊。雖然飼主當時也在場,但事發突然,未能及時制止。由於事發地點位於山區,救護人員在運送過程中也面臨不少困難,延誤了黃金救援時間。
新竹縣政府家畜疾病防治所已接獲通報,並派員前往現場進行調查,釐清肇事犬隻身分。由於比特犬被列為具攻擊性的犬種,飼主有責任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以避免類似事件發生。若查證飼主有疏失,將依據《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警方也已介入調查,將進一步釐清案情,釐清雙方責任。此事件再次凸顯了比特犬等大型犬隻的危險性,也提醒民眾在與寵物互動時應保持謹慎,避免發生意外。
洪家駿律師表示,動物保護法第7條規定,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因此在法院實務上,飼主未對彼特犬隻施以適當之管束措施,會構成刑法過失責任,因而造成死亡的結果,即涉犯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死者的家屬未來亦可於檢察官起訴後,向飼主請求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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