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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起露營場強制收集處理污水 邱臣遠代理市長:與自然和諧共存 推動永續遊憩


▲環境部去年1月16日公告「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為」,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圖/記者張建奎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張建奎/新竹報導】

近年全台盛行露營,新竹市環保局表示,對於露營場產生的沖洗式廁所排水及生活雜排水,業者若未採取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集中處理場或委託廢水代處理業處理,以及未收集或未設置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等,都將因違反規定將依水污染防治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業者和民眾共同攜手守護自然環境。

為避免露營所產生的污水直接排放污染水體,環境部去年1月16日公告「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為」,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代理市長邱臣遠表示,為落實中央政策,市府透過加強對露營場業者的宣導與輔導,確保業者遵守環保規定,並為民眾提供更乾淨、更友善的露營空間,與自然和諧共存,推動宜居永續、幸福友善的生活環境,市府施政向來重視環保,將持續推動永續遊憩,倡導低碳、環保旅遊,讓民眾在保護生態的同時,享受大自然的美好。

環保局指出,根據交通部觀光署資料,全台目前總計約有1,927處露營場,新竹市轄內共計2處,自環境部去年修正公告「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為」後,環保局向業者展開全面性宣導與輔導,2處露營場均設有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未發現有違規情形。

環保局提醒,民眾從事露營活動時,亦可採取環保措施,達到「療癒身心靈、保護大自然」的雙重效果。如露營前,事先處理食材,避免使用一次性餐具、旅宿用品,用餐後先擦去油脂再使用環保清潔劑,減少水質污染
;露營結束後,請記得帶走所有垃圾,讓露營活動與自然和諧共存,更是實踐「無痕露營」的最佳途徑。

環保局強調,為減少露營對環境造成的負擔,須透過業者與民眾雙方一起努力,實現綠色永續露營,業者強化露營場管理,設置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妥善收集污水,民眾採取無痕露營的環保措施,共同減少對水體與生態系統的影響,實踐淨零綠生活,達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6),提高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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