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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營場污水處理新規 桃市環保局3月起加強監督查核

【今傳媒/記者簡勻青報導】隨著露營活動日益受到民眾喜愛,露營場數量逐年增加,但部分業者因缺乏完善的污水處理設施,可能導致生活污水未經處理即排放,進而影響水源及生態環境。有鑑於此,桃園市環保局特別針對露營場加強輔導與監督,協助業者了解並遵循相關規範,確保其污水處理系統符合最新規範,防止污染水源。

環保局表示,依據環境部於113年1月6日公告修正的「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為」規定,露營場產生的廁所污水及生活雜排水,未採取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集中處理場或委託廢水代處理業處理,而未收集或未設置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處理者,將認定屬「足使水污染行為」。此公告將於今(114)年3月1日正式施行,藉此強化露營場對污水管理的責任,避免未經處理的廢水直接排入河川、湖泊或地下水,影響生態環境與公共衛生。

環保局指出,為協助露營場業者了解並遵循最新規範,自去(113)年起便與觀旅局合作,透過說明會方式宣導管制對象、管制方式及如何計算足夠容量之污水處理設施容量等,並調查業者廢污水處理方式。目前轄內露營場已多數設有化糞池來處理廁所排出之糞尿污水,惟廁所以外之生活雜排水,像是浴室、洗手台,仍應收集並妥善處理,環保局亦將持續針對未符合規範之露營場進行監督與輔導,確保露營場運作符合環保規範。

環保局強調,妥善管理污水不僅能減少污染,也能提升露營場整體品質,提供遊客更舒適的露營體驗。未來,環保局將持續監督並推動環保露營,透過政府與業者的共同努力,確保桃園自然環境的永續發展,實現露營活動與生態保護並行的目標。(圖:環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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