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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加強垃圾分類稽查 嚴禁營建與事業廢棄物排入垃圾車

【今傳媒/記者李芷妍報導】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為了提升民眾垃圾排放的便利性,除了提供每週五天的沿街收運服務外,全市還設有23個定時、定點收運點,方便市民依時排放垃圾。然而,近期發現部分不法業者非法代收垃圾,甚至收取大型營建廢棄物和事業廢棄物,這些不當行為使得垃圾量大幅增加。此外,還有部分民眾未依垃圾分類規定將垃圾排放到垃圾車,進一步加重了垃圾清理的負擔,造成環境管理上的困難。為杜絕這些不法情事,嘉義市政府環保局將強化檢查措施,並對未依規定分類的垃圾進行處理。

環保局將在垃圾車收運時間進行現場檢查,檢視民眾所排放的垃圾,並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的相關規定,強制將垃圾分為三大類:一般垃圾、廚餘、資源回收。如果民眾未按規定分類,環保局將開立勸導單,並提供分類指導;若經過勸導後,民眾仍未改進,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處以新台幣1,200元以上至6,000元以下的罰款。對於事業廢棄物,如果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委託合格的清除處理機構或執行機關清理,將面臨新台幣6,000元至300萬元不等的罰鍰,這樣的措施旨在防範非法丟棄行為,確保垃圾管理的有序進行。

環保局局長李佳禾特別提醒市民,瓦斯罐、廢乾電池、廢鉛蓄電池及其他易燃物品等屬危險物品,絕對不能直接丟入垃圾車。這些物品經壓縮後,可能引發爆炸或起火等危險,對收運垃圾的清潔隊員及民眾的安全構成威脅。為了確保大家的安全,這些危險物品應交由回收車人員處理,避免不必要的事故發生。此外,妥善的垃圾分類和減量措施有助於減少垃圾車的清運問題,並減輕焚化爐的負擔。李佳禾局長呼籲市民共同維護城市環境的整潔,做好垃圾分類和減量,為嘉義市打造一個永續低碳、清潔美麗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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