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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對方已婚還傳訊偷情,元配是否可以提起侵害配偶權?

現今社會通訊軟體普及,偷情行為也日漸從傳統的見面約會轉為虛擬的訊息互動,但這樣的互動若牽涉到婚姻關係就可能違法,進一步追蹤近日發現配偶與外遇對象互傳曖昧訊息,且對方明知配偶已婚,這樣的行為是否可以提起法律訴訟?對此特地諮詢專業法律人士與專業徵信單位大愛徵信社為釐清真相。

首先根據台灣的法律,「侵害配偶權」指的是破壞他人婚姻和睦,包含與已婚人士發生感情互動、曖昧訊息甚至是通姦行為,雖然我國通姦罪已經於2020年除罪化,但侵害配偶權仍屬於民事侵權範圍,受害的一方也就是元配,仍有權透過法律途徑向侵害方第三者求償。法律專家指出,依據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而婚姻關係中的忠誠義務受法律保障,任何故意破壞婚姻關係的第三者,都可能成為侵害配偶權的被告。換句話說即使第三者未實際發生性關係,只要明知對方已婚,卻仍進行挑逗、曖昧的言語互動或頻繁傳訊聯繫,都有可能構成侵權行為。

實務上法院判決亦明確支持此立場,許多判決案例指出,只要元配能證明第三者明知對方已婚仍積極介入,例如傳送具曖昧性質的訊息、表達情感或愛慕之意,甚至煽動配偶離婚,都可判定為侵害配偶權成立。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並非易事,必須蒐集充分且明確的證據,如訊息截圖、通話記錄、雙方互動內容、甚至跟蹤調查取得的影像證據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關鍵,不少元配會選擇委託專業的徵信社協助蒐證提升勝訴機率。

大愛徵信社專業經驗豐富,經常協助當事人取得有利的法律證據,並提供專業法律諮詢與情感協調服務。大愛徵信社表示,當事人若遇到這類困擾,不應孤軍奮戰或直接與對方衝突,而是應該透過合法管道搜集證據以保障自身權益。此外徵信社專員提醒,蒐集證據必須符合法律程序,例如不得非法侵入他人通訊設備或侵犯隱私權,否則可能反而招致法律問題,專業的徵信服務不僅能有效提升證據品質,更能保障證據的合法性。

面對感情問題與侵權行為,法律始終是保護婚姻關係的重要關鍵,而大愛徵信社在高雄徵信社則是協助守護婚姻證據蒐集的最佳利器,婚姻需要忠誠,更需要法律與專業服務的支援,知道對方已婚仍傳訊偷情的第三者,絕非無法可管,只要證據充足,元配就能透過法律途徑為自己爭取應得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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