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庭揚/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民政處長明良臻涉罷免「查水表」案遭起訴,地方法院14日晚間裁處新台幣50萬元交保、以電子設備監控行蹤。花蓮縣政府今天深夜發布明請辭獲准訊息,表示,尊重明處長個人生涯規劃。
花蓮縣府今天指出,明良臻15日請辭獲准,當天生效,尊重明良臻生涯規劃,民政處長職務由民政處前副處長、現任消保官李葳代理。
花蓮罷免國民黨立委傅崐萁在一階段提議時,明良臻要求戶政人員登門查對,引發「查水表」爭議,花蓮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明良臻、民政處副處長兼花蓮縣選委會總幹事吳俊毅與花蓮市戶政事務所主任鍾威霆等3人,涉嫌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14日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
明良臻自3月28日遭法院裁定羈押,5月14日移審花蓮地院,法官裁處明良臻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以電子設備監控行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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