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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解釋惹議 藥師公會怒吼衛福部掏空用藥專業

衛福部今年3月18日發布對《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之衛部中字第1141860113號解釋令,由於該解釋令已違反《藥事法》103條第2項日落條款之意旨,亦與第28條第2項、第29條之中藥販賣、製造業者應由專任之中醫師或藥事人員駐店管理之規定相違。藥師公會全聯會於今(21)日上午於衛福部前發起快閃抗議,以「送龍袍」之形式,諷刺邱泰源部長擅改法令、踐踏法治。該解釋令嚴重違背《藥事法》103條第2項條文及立法意旨,掏空藥事專業制度,將全民用藥安全推向風險邊緣。


↑圖說:表1:102與112年我國中醫藥相關產業家數對照圖,本會繪製;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統計處。(圖片來源:藥師公會提供)


↑圖說:表2:102與112年我國中醫藥相關產業家數對照表格(含增減數量及增減率),本會繪製;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統計處。(圖片來源:藥師公會提供)
由表1、表2可見,統計資料顯示,全國中醫診所數自102至 112 年,由3,548 家成長至4,194 家,成長率為18.2%;執業中醫師人數則從由5,970 人成長至 7,883人,成長率為達 32%。截至 112 年底,不分中西醫診所總數為 23,420 家,其中中醫診所占比達 17.9%;另外醫院及診所之中醫科診療科別數更達 4,337 家,較 102 年增加 682 家,成長率為 18.7%。上述數據清楚顯示,中藥產業已從傳統零售轉型為以中醫診所與藥事專業為核心的現代經營型態,根本無需放寬法規來「搶救」市場。

面對本會多次陳情與正式發文,衛福部始終未正面回應,亦未實質與專業團體對話。本會因此決定再度發起行動,具體表達藥界高度不滿與嚴正抗議。本會呼籲,衛福部應以公開透明、科學專業的立場處理爭議政策,而非以沉默與閃躲規避監督,今日本會再次向衛福部傳達藥界對於國人用藥安全的重視,用藥安全不容妥協,藥政制度不能被任意掏空,大開倒車。

中藥本質仍為「藥」,涉及藥理、劑量、交互作用等需要藥學專業判斷,以評估用藥安全性之事項,應由具藥學專業的藥師嚴格把關,開放無藥學專業者經營中藥販賣業,且無須按藥事法規定由專任中醫師、藥事人員駐店管理,形同讓民眾自行解讀藥品標示與療效,形同「自助用藥」,風險極高。

此外,在全民健保制度下,許多民眾傾向透過中醫協助進行慢性病管理與體質調理,自然推升整體中醫診療需求,科學中藥的便利性以及較為親民的價格,也讓更多國人選擇透過健保給付的中醫,而非傳統中藥行,此趨勢下,藥師於中藥使用上的專業協助與安全監管角色也愈加重要。藥師不僅可確認藥品來源與品質,在國人多有中西藥併用之情形下,更能協助判斷藥物有無交互作用之風險,確保民眾用藥安全。該解釋令不僅欠缺對現況的完整評估,更可能導致中藥藥品濫用與安全漏洞,本會呼籲,衛福部應立即撤回或重新檢討,以確保用藥安全與產業健康發展。

本會重申,該解釋令不僅架空《藥事法》的核心規範,更破壞長年建立的專業分工制度,形同將民眾的用藥安全交由非藥事專業人員處理,未來極可能導致錯誤用藥、違規販賣等重大風險,政府部門不應等閒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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