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當前台灣政壇掀起的罷免浪潮,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在《暐瀚觀點》中,以「反惡罷與反被罷」為題,清晰界定何謂民主機制下的正當權利,何謂情緒式對立操作,強調「罷免」本身是憲法第17條賦予人民的公民權,無論是一次35席還是個別案,皆不違憲。
黃暐瀚指出,近來部分政治人物批評罷免是「惡罷」、「浪費公帑」,甚至鼓吹全面反對罷免,但這樣的論述本質上是在否定公民基本權利。他強調:「如果認為罷免制度不合理,就修法、修憲。否則應該依法行政,照制度走。」
相對地,他也支持被罷者積極捍衛自身立場。他認為,「反被罷」非常合理,是一種選舉論述,應努力說服選民自己值得留下、值得信任。舉例如2021年陳柏惟被罷免一案,雖然贊成票77,899多於不同意的73,433票,罷免仍合法通過,但不代表不同意票就不是民意。他批評當時國民黨高呼「人民的勝利」,如今面對自身被罷,卻改口「惡罷」,雙重標準明顯。
黃暐瀚強調:「不論惡罷、善罷,都是罷。」他呼籲大眾冷靜看待罷免,不應情緒化操弄制度,更不要否定罷免本身的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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