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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府推動非號誌化路口慢看停 車輛行人安全行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無設立交通號誌的路口該如何停讓?一直是許多駕駛人心中的疑惑。高市府新聞局透過拍攝道安短片〈非號誌化路口,我來帶你走〉,在機車騎士帶領下行經具有「停」標線、「慢」標線的非號誌化路口,以騎乘中確實的「停車」、「減速」來說明行經非號誌化路口所應遵循的交通規則,以期透過短片落實非號誌化路口停讓,保障每一位用路人的安全。

本次藉由短片提醒汽機車駕駛行經道路劃設「停」標線的非號誌化路口,必須正確的「停車」,左右擺頭注意路口無人、車後才通過;在行經劃設「慢」標線的道路且接近路口時,須確實降低行車速度,用行動實踐「路口慢看停,帥氣又安心」。

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定,「停」標誌、「停」標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必須停車觀察,認為安全時,方得再開」;閃光紅燈號誌用以警告接近的車輛注意前方路況,「應先暫停,再視路況以定行止」;若違反上述情節,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8款規定,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短片最後以「騎帥不騎快,安全行車須停慢」,點出「停、慢」是帥氣又安全的關鍵因子,強化非號誌化路口法規的記憶點,呼籲每位騎士、駕駛帥氣遵守,安全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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