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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埔原民正名持續前行 原民會舉辦草案座談會傾聽族人聲音

為落實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111年第17號解釋之意旨,原住民族委員會於今(6)日在台南市辦理《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座談會,廣邀立法委員、地方政府、民意代表及在地平埔族群代表齊聚一堂,共同就行政院版草案進行意見交流,強化政策對話機制,作為未來制度建構之重要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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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於昨日在台南市辦理《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座談會。示意圖:截自freepik

原民會表示,憲法判決明確揭示,只要族群仍保有語言、習俗、傳統等文化特徵,並具備歷史紀錄可證明為台灣既存南島語系民族者,得依其意願申請原住民族身分,政府並須於今(114)年10月27日前完成相關修法或立法作業。原民會為此成立專案小組,研擬專法草案,並已於去年陸續辦理9場座談會,蒐集族群各界建言,草案也於今年5月15日經行政院會決議通過函送立法院審議。

原民會指出,總統賴清德於106年擔任台南市長期間,便曾在平埔族群座談會中表示,基於當前憲法未能配合修正之現實,平埔正名難以一步到位,若能分階段爭取,優先取得原住民身分,讓文化可以得到保存,教育、社會福利種種也都可以一步步得到更好的照顧,不失為是一種務實的選擇。會後,多位與會平埔族人對原民會表達肯定,並讚賞主委親自出席此次座談會,展現高度誠意,願意傾聽在地族人的聲音。族人們表示,期盼政府持續與族群對話,讓法案真正回應平埔族人的訴求。

原民會最後表示,《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為我國首次針對平埔原住民族群量身訂定身分認定法制,意義重大。盼透過公開透明的溝通平台,完整聆聽平埔族群的聲音,建構多元共融的原住民族政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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