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記者丘曉地/中壢報導】
中壢警局一位員警一日晚在巡邏時,發現有位騎士和乘坐的男子安全帽未扣,即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予以舉發,被舉發的高姓男子很是不滿,上網討公道,警方則是表示,均依法行政,並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第六項規定,依法舉發。
中壢警分局中壢派出所一日晚十時五分在新興路一百九四巷十八號附近巡邏時,發現現年三十七歲王姓男子騎乘機車未扣安全帽,即予以攔停盤查,同行之現年二十六歲高姓男子同樣也將安全帽扣扣上,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第六項規定依法舉發。
處理員警說,兩位民眾都沒有帶身分證,所報證號與資料照片顯有落差,且言行舉止異常亢奮,才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進一步詢問,但高姓男子表示不同意,員警立即停止盤查,並通報支援警力到場協助,由於兩人不耐等候,過程中情緒激動言語激烈並以行動抗拒推擠,為避免衝突升高致生危險,只好將王姓男子實施管束,帶返警所安置,王姓男子稍後簽收交通違規告發單後自行離去。
但被攔的高姓男子很不高興,並將過程發潑上網,高姓男子還說我他跟他叔叔是因為安全帽扣子壞了才沒扣好不是故意的 只是他叔叔不讓員警搜身 就被處理的員警叫同事送開罰單的罰單機過來要,開他們的單,讓他心裡很不服。
中壢分局長林鼎泰也表示,警方均依法行政,警方也將持續強化取締與宣導,希望民眾共同守護社會安定。